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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13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作者:zjzjxh     2013-04-12    

浙建价协[2013]10

各单位(团体)会员:

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[2003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和民发[2006123号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的精神,以及本协会章程的规定,现将本协会会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费标准

1.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、建筑施工企业(含总承包、专业分包、劳务分包专业)、房地产开发、勘测设计、规划、建设等单位会员为3000/年;

2.乙级(含暂定期一年)工程造价咨询单位、工程监理、招标代理、计算机软件公司等单位会员为2000/年;

3.造价管理机构、院(学)校、科研、招标管理办公室等企事业单位会员为1000/年;

4.省、市协会、专业(学)协会、研究会(团体)单位会员按上年度会费收入的2.5%缴纳,不少于2000/;

5.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机关管理部门的单位(团体)会员免缴年度会费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已通过本协会向中价协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,本协会不再重复收取会费;

2.未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见本通知后,请尽快与协会联系,缴纳本年度会费;

3.会费缴纳请一定以单位名义缴纳,勿以个人名义邮汇,以免影响你的凭证报销;

4.本会收到会费款项后,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发票,若二周后仍未收到会费发票,请及时与秘书处财务部联系;

5.单位会员如遇特殊情况,按规定缴纳确有困难的,可提出要求减免当年会费的申请,报秘书长批准后执行。

三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程       周坚帆   联系电话:(057188055896  

传真:(057188058515

开户银行:建行杭州市文晖支行

银行户名: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银行帐号:33001616435050010528

通信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693-1      邮政编码:31001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三年十四日